违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围剿的“四害”(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建)之一。经排查,北京所有违章建筑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约有140万平方米。调查数据显示,北京近八成别墅、豪宅社区存在违建。城管人员坦言,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是造成违建顽疾的重要原因。
近日,记者走访多个平房区、商品房社区、别墅区发现,违建有不同类型,违法建设目的不一,给拆违造成一定困难。
1 人多房少平房“长个”
在东城区福祥胡同,违建成为胡同居民解决住房紧张的出路。
年近六旬的赵海(化名),从出生就住福祥胡同25号院。十多年前,他就和媳妇、俩孩子挤在不到13平方米的房子里。胡同早就说拆,但价钱谈不拢一直没动静。孩子长大后,没法和父母挤在一起,“附近小两居最少也得二三百万,根本买不起”,赵海就在原来平房上加了个二层。
老李师傅在福祥胡同附近干平房加层施工多年。他说,胡同里的平房加盖很普遍,“原来是盖二层,现在三层的都有了。”找老李师傅加盖施工的住户基本是为缓解住房紧张,大多数没有建筑许可证。
福祥胡同居委会人员证实,平房上加盖二层的现象的确辖区内较普遍。东城城管部门人员表示,该区域多为平房区,居民的确存在住房面积不足的问题,虽然其中有人钻空子来经商牟利,但更多盖违建的情况是三代人住在30平米房屋,“买不起新房,孩子大了成家了没地方住。只能加盖,这是最实质的苦衷”。
2 别墅扩建“肥了一圈”
有人违建为缓解住房紧张,有人违建是为住得更大更舒服。
南四环外,大溪地别墅区毗邻世界公园,原本整齐的三层别墅楼群如今形态各异。有的别墅向外探出五六米的距离,有的别墅阳台改造成玻璃阳光房,有的甚至向四面扩建,“肥了一圈”。业主王先生说,小区200多户业主,只有不到30户没有违建。该说法得到城管人员证实。
多名施工业主表示,购房时门前面积是开发商赠送,当时没有约定是否允许建设,“无论怎么建顶多算是改造。”
4月15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承认小区内违建严重,将配合城管对违建予以遏制。
早在1个多月前,丰台区城管执法大队就向违建严重的大溪地别墅区派驻工作人员。他们在大溪地小区正门和后门,各有一栋简易帐篷,帐篷前的标牌写着“遏制违法建设执法站”,8名城管队员日夜守候,对进出小区运输建材的车辆进行询问,以判断建材是否用于违建。
小区道路两侧,挂着条幅标语,“乱搭乱建乱人心,违法建设违人心”。
3 逃生楼顶盖成旅馆
更多的违法建筑是为了利益。紫东苑小区有三栋约20层的高楼,2001年起相继建成,每个楼顶设有几百平米的逃生平台。
如今,三栋楼楼顶的逃生平台被占用,拥挤着活动板房、阳光房等,通往逃生平台的通道也被堵死。
最令人担忧的是,一号楼楼顶一千多平米的面积被加盖成旅馆,上百人入住。
据小区业委会介绍,这些旅馆是前物业工作人员改建,业主们曾多次去说服搬离,但都被旅馆老板骂得狗血喷头。小区业委会就一号楼楼顶违建设立宾馆向街道、城管等多个部门举报多年未果。
4月29日,记者来到一号楼楼顶旅馆,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记者看到里面被隔成了20多间,每间有四张双层床,可住八人。此前据媒体报道,旅馆住户介绍说旅馆按床铺收费,但旅店老板见记者便改口说这是单位宿舍,不对外出租。
昨日,紫东苑小区业委会人员表示,5月5日上午,城管等部门下发通知,违建业主须在7日内自行拆除楼顶逃生平台上的违法建筑。
■ 拆违样本
别墅区里“抗违”拉锯战
北京国际花园,位于丰台的别墅区,多为二层小楼。今年春天,别墅区内上演了一场违建与反违建的拉锯战。
邻居违建三人举报
3月9日,别墅区内的格林大道100号业主开始施工,准备建一个二层小楼,让唐宁街100号、102号和105号慌了神。
唐宁街100号、102号和105号都是格林大道100号业主的邻居,“楼间距大幅缩小,不仅遮阳,也让隐私空间失守。”
唐宁街102号二层的窗户与扩建的二层窗户最近相距只有3米,“这么近哪有隐私可言。”唐宁街105号业主今年3月本想卖房,多名买主看到南边扩建纷纷作罢。
三位邻居决定维权“抗违”。3月14日拨打城管热线,城管人员来了,格林大道的业主就躲起来,城管没收施工工具走后,施工继续进行。
“篡改”物业开工书
格林大道100号的业主称,房子是自己的,有权利扩建,“小区很多人都加盖,不是我们一家,”这位业主还说,手里有物业的开工书。
北京国际花园物业介绍,该业主申请开工书时称房顶漏水需施工,以及室内装修,和现在扩建完全不符。
物业人员和三位邻居上门劝阻,“你在前面劝,他们就跑到后面施工,游击战一样。”
拉料车进小区,三位邻居让物业先派人手拦下来,“我们回家赶紧打城管热线,让他们来支援。”三位邻居说,城管没人来,最后物业挺不住了,只能放人。
小区物业坦言,无执法权,更无权强行进入业主家中,只能劝阻并向执法部门举报。
三位邻居还到乡政府门前举牌抗议违建、督促拆除,甚至用水枪阻止工人施工,争吵、肢体冲突时有发生。
这都未能阻止施工进程,清明节一过,二层加顶几近完工。
城管拆违建的苦衷
城管部门一名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接到违建举报,可下发《谈话通知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这些文件不像法院传票具有强制力,业主不配合城管也没有办法。”
违建要进行现场勘验,需要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形成的调查材料也需业主签字,业主不配合都很难进行。
调查材料由区城管大队审核,审核完毕后再报到规划局,由规划局认定是否属于违建。如果认定是违建,城管部门才能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该负责人称,如城管部门按程序做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未能在15日内改正或拆除,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诉讼期限是3个月,再加10天书面催告,再不拆除的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意味需要70到100天,到时违建都建完了,拆起来阻力更大。”
百人围人墙拆违
丰台区城管介绍,格林大道100号扩建部分经鉴定属违建,违法面积112平方米。
4月27日上午,丰台花乡政府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执法,对格林大道100号违建进行拆除。在现场,违建业主和家属多次阻挠执法,百余名执法人员只能围成人墙,将违建业主隔离在拆除现场外。最后工人拆除了施工的脚手架,凿除了房顶、墙壁等,对违建进行了最大限度拆除。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王瑞峰 李禹潼 王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