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旅游法》实施后的大半年,“无自费和购物”、“报价上涨”一直是旅行社对外呈现的标签。最近,随着自费与购物以协议的形式“法定化”,低价团又在市场上涌现。
3月22日至26日,记者以普通游客身份,与其他48名游客一起,体验了一把“新法”之后的280元的华东五市5日游。
“特殊”的试验:先上车再收钱
“你们比较‘特殊’,是包含自费项目和购物点的超低价试验团,所交团费连车费都不够,其他导游不敢接手,让我出山,我必须从你们每人这里再拿到六七百块钱。”行程首日,南京地接导游夏永刚一上车,就对全车游客如此说道。
在旅行社出具的行程单上,记者看到,全程包含南京、无锡、苏州、杭州、上海五市14个旅游点,其中有6个主要项目需要额外付费参与。此外,行程中还设置了无锡紫砂壶馆、苏州淡水珍珠等6个购物店。合同上明确写明了付费项目游客凭自愿选择,购物店游客是否购买不强迫。购物时间约占整个游览时间的三分之一。
从一开始,全陪导游张淑慧就透露:“这个价格可能连大巴车包车费都不够。”夏永也对游客直言:“价格之所以这么便宜,相当于旅行社自己先垫付了部分吃住和门票费用,你们如果全都不参加自费项目,我们只有‘全赔’了。”
协约自费:“接团像赌博”
第二天一大早,在从南京去无锡的路上,夏永开始对游客“拿钱”。他先是给游客提供了几个自费项目,按照每个项目的金额相加,共需要收650元,结果全车只有五六个游客交了钱,大部分游客有的喊“太贵”,有的喊“想自由活动”。
然后,夏永开始耐心地做游客工作,在经历了近一个小时的讨价还价后,导游重新拟定自费项目,并增加了一两处“有品质”的项目,大部分游客才同意缴纳500元。最后,49人中有32人缴纳了500元参与所有自费项目,有10多个人只参与了其中某一项。
在“讨价还价”时,夏永曾对游客说:“这么低价的团如果收不到钱,放在以前,都是让车路边停下,要么导游下车,要么游客下车,可是现在不能这么干了。”
在旅游过程中,全程没有发生一起导游与游客的矛盾冲突。不时听到游客自嘲“280块钱的团还有啥可要求的”。同时,自费项目和购物无强迫。
旅游结束,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夏永向记者抱怨:“接这种团很像是赌博,参团费太低,又不能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如果游客参与自费项目多、购物多,我们会有钱挣;如果遇到差的团,则赔大了。”
在问及这个团是否挣钱时,他说:“挣也挣不了多少。”
低价团回归:是否违规?
谈到重新设置低价团的初衷,该旅行社一位经理杨某称:“市场需要这样的团。华东五日游正常情况下一般在2000元左右,可是那样没几个人报名,280元的团我们第一批就组了三辆车近200人,本周末还会有两辆大巴车要去。”她解释说,近期推出280元低价团,是拓展市场、迎合市场的一次尝试,“现在很多旅行社都这么做”。
“低价团”又复活是否违规?记者随后又采访了省内几家同等规模的旅行社,他们均称,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购物条款相关解释,从今年年初开始,各旅行社已陆续推出类似的低价团。同时,他们均否认自己违规,“无论自费还是购物,我们不强迫,签订合同公开透明,不算是恶意低价。”
省旅游监察总队调研员孙孟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现阶段旅游消费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低价团确实为老百姓所需要,有强大的市场需求,旅游企业也是跟着市场走,从近期游客投诉情况来看,确实出现旅游低价团回归迹象。
“如果价格低得很明显,组团价格低于成本价,必定要通过自费和购物环节来弥补,细究起来旅行社很容易涉嫌违规,通常在协议的框架下游客消费是出于自愿,很少有投诉。”孙孟春说,“该280元超低价团的情况,个人感觉有违规嫌疑,如果有游客投诉,相关旅游监察部门会立案调查,具体是否违规,还要就280元是否低于成本、购物和自费是否获得不正当利益等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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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针对购物和付费项目作了专项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该法实施以来,很多旅行社对此条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为此,国家旅游局于去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此条款的相关解释。
明确了旅行社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但应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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