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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参加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表示,实验证明氧是可以被引用的,而且富氧水有益健康。
宗庆后:有人试图抹黑娃哈哈进行不正当竞争
经济网讯 (记者 刘砚青)6月10日,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参加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表示,实验证明氧是可以被引用的,而且富氧水有益健康。
今年2月娃哈哈推出一款新产品“娃哈哈富氧水”,并打出了“富氧一瓶,漫步森林2小时”的广告语,向消费者传达“氧气除了吸,还能喝”的理念。随后有媒体对娃哈哈提出了质疑,称富氧水涉嫌虚假宣传。有专家指出,富氧水只有现做现喝才能起到补氧作用,时间长了氧气可以通过瓶口、瓶身挥发出去,而且打开瓶盖后,水中溶解的氧气也会释放出来。
宗庆后在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发言指出,娃哈哈作为全国比较知名的民营企业之一,这些年来经常受到负面虚假信息的影响,不但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更是给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带来不必要的恐慌。宗庆后表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现象,是有些别有用心人企图通过利用虚假宣传来进行不正当竞争。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2011年在网络上大肆炒作的‘营养快线凝胶事件’,把正常的蛋白质凝结现象歪曲成凝胶,并用‘能当避孕套’这种恶意抹黑的煽动性语言,污蔑我们产品的声誉。虽经我们通过正面回应澄清了事实,但还是使娃哈哈遭受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宗庆后说。
另外对于近期出现的关于娃哈哈富氧水产品忽悠消费者的报道,宗庆后表示,国家卫生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同意加氧饮用水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的管理规定,其中批准加氧饮用水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并要求“所使用的氧气应符合医用氧要求,氧气纯度不低于99%,制成的饮用水中含氧量不应超过150mg/L。娃哈哈富氧水正是严格按照这一规定生产的,并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了产品生产许可证。
至于溶解氧含量,宗庆后表示,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测,娃哈哈富氧水产品下线时其溶解氧含量可稳定的控制在100mmg/L左右;在货架期3个月后的溶解氧仍可保持在80mg/L左右;产品开盖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小时后,其溶解氧含量为70mg/L左右,放置2小时后,其溶解氧含量为60mg/L左右。因此,娃哈哈富氧水中的氧可以在货架期内长期存在,而且开盖后在一段时间内仍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
“富氧水最早由德国专家帕克德曼博士提出的,其研究成果显示,富氧水(溶解氧含量45mg/L)可通过消化系统,特别是口腔和胃肠道吸收。实验证明在饮用富氧水大约5分钟后,在静脉血液中即可观察到了氧分压值的升高,且供氧效果较供氧面罩更佳。”宗庆后表示,有明确的研究成果表明,高氧液(含氧浓度60mg/L)经静脉和口服对高原缺氧均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且口服比静脉输注维持时间更长。此外,口服高氧液还具有显著的抗疲劳、加速体内自由基清除、对肺损伤有保护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