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戴岳)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第五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在全部2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有4家机构不予续展,21家则顺利续期,新一轮有效期将从2018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至此,市场存量有效支付牌照243张,中国人民银行共注销了28张支付牌照,其中2017年注销了20张,2018年注销了4张。 经济导报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看到,在4家“不予续展”的机构中,湖南财信金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星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均因不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制度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不予续展。而这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此前从中国人民银行拿到的支付牌照都是在湖南省范围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另外两家按程序注销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中,上海千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终止支付业务;合肥新思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支付业务并入江苏瑞祥商务有限公司后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3年到2016年,我国支付机构年处理业务量从371亿笔增加到1855亿笔,金额从18万亿元增加到120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1%和90%。2016年,我国支付清算行业业务增量已是全球第一。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支付行业乱象频生,支付牌照也因此收紧。 从2011年开始至今,央行共发放了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自201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注销3张支付牌照后,就结束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只发不撤”的历史。 目前,针对支付机构的整顿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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