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初磊)近日,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备受装备制造业企业关注。税收调整对相关企业会产生什么影响?下一步还会有什么动向?9日下午,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认为,“这次是对老政策的微调,释放出鼓励制造业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品结构的信号。” 早在2009年8月份,财政部等六部委就共同出台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董华看来,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是以税收政策提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体现。那么,新政策又有哪些方面的调整呢? 根据《通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对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装备实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是以减少税收为代价,来换取这一类装备及其制造企业的发展。”董华认为,此次调整对于不同技术装备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体现出政策层面引导资源配置优化的用意,是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政策的配套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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