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发债融资有奖 土地使用税下调20%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为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积极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将联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以上、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民企,按照不超过发行金额的0.02%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国有企业的2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继东在16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布会上表示。 据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介绍,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此次聚焦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等六个方面提出了35条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山东新增4家上市公司,其中2家是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数量累计达到297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9月末,挂牌企业达到4114家,比年初增加720家。”王继东表示,今年前3季度,全省新改制规模企业2000多家,累计达1.8万余家,占全省拟改制企业的50%,提前完成了预定工作目标。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董龙训表示,将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是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其中投资人在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时候,相当于在购买债券的同时,购买了一份违约保险,如果民企发的债出现违约,有人赔偿债券的本息,并且这个保险是由投资者付费,不会加重民营企业负担。 “目前,省政府已向交易商协会和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推荐了全省企业名单,预计省内首单‘支持工具’将于近期落地。”董龙训表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推出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了有关情况,并向省内承销机构和民营企业介绍了“支持工具”运作机制、发行条件、操作要求等,推动各主承销商尽快与省内民营企业沟通,商定发行方案。 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陈伟透露,自明年起,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原则上下调20%,在此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管理,其适用税额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相当于现行税额的4折,在全国范围内也属于较低税负水平,对引导全省民营经济加快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这项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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