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面简称“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内容再度锁定“三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综观2018年一号文件内容,有四大方面的核心关键点值得高度重视。
第一,在改革方面,重点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号文件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提出了不少新表述,比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但同时提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此外,提出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可以说,破除制度障碍,解决乡村建设用地制约,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就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项改革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又一个重大举措,是一个重大的惠农、富农政策。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角度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为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和闲置房屋的再利用,盘活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宅基地以及房屋资产提供了制度基础,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农村宅基地土地资源及其房屋荒废和农民增收途径有限的问题,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以及房地产化。
从促进农民增收角度来看,这一政策将显化农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宅基地资格权及其房屋所有权的财产价值,使得农民住房拥有同城镇房子一样的权能,比如抵押、贷款等。农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农民的宅基地资格权将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得到充分的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还将使得进城就业的农民获得更多收益,为其在城市买房、租房安居等提供一定的收入保障。这将加速农民市民化进程,为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提供新的动力。
从推动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使集体土地价值得到提升,为城市资金下乡提供了比较好的渠道,将会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拓宽乡村振兴资金筹集渠道,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发展的城乡关系。
第二,在产业方面,着重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突出抓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关键。其中,在农业产业体系上,将更加突出品牌化建设,包括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
事实上,农业要实现转型升级,除了技术突破外,品牌化和规模化是主要手段,比如2016年以来,澳大利亚、波兰等国家均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品牌建设,利用国家信用给本国农产品的出口背书,而我国不少地区从2016年开始也尝试积极整合本地农业产业资源开发区域品牌,并成为助力脱贫、发展农村电商的有效手段,故而农产品品牌化就成为2017年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之一。至于规模化方面,主要是重点提出建设各类农业产业园,而“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已在2018年的一号文件中有所提及,事实上从目前中央和各地的农业工作规划看,集群化、科技化的农业产业园也将成为各地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之一。
第三,在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方面,重点是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来促进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同时,也要加大优惠政策的精准性。近几年,农村电子商务突飞猛进地发展,在引领城乡消费内需,重塑产业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部最新统计,互联网+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到农业增加值的14%;乡村旅游产业占到8.9%;新产业新业态对农业农村社会总产值的贡献率超过了20%。而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预计2018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8633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8.87%,2020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6860亿元。
第四,在农村金融发展方面,完善农村金融环境是当务之急。一号文件指出,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而此前,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要求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当下的中国社会不缺资本、甚至可以说是资金到处乱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金融资源配置低效的问题,而农村金融环境长期处于待改善阶段,更是约束了其发展完善的可能。不过,当下金融管控趋严,这正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窗口期,政府应该政策性引导资金“宽进”农村领域,促使其发展完善。但由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涉农担保、保险覆盖面有限,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不健全,增大了涉农贷款风险,致使金融机构不愿意过多地参与其中。所以,要持续开拓农村金融的发展,那么完善农村金融环境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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