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戴岳)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下称“7号文”)让银行业人士倍感兴奋。有业内人士分析,此项政策调整意味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攀升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拨备计提压力的缓解将为商业银行盈利释放打开空间,国有大行或将受益最大。 7号文是继2011年底银监会第44号文之后,银监会方面再次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调整。7号文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至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至2.5%。该政策的核心要义在于对于资产分类准确、不良处置主动、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予以更加优惠灵活的准备金安排,适当降低原有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的最低监管要求。而政策放松的目的是为了鼓励银行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提升资本对于风险抵补的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81.42%,贷款拨备率为3.16%,显著高于150%和2.5%的最低监管标准。 众所周知,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反映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抵御能力,关系着银行财务稳健。根据早前的银监会《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正式引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标准为150%,这两项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而7号文中提到的拨备覆盖率及拨贷比监管“红线”整体下调。 “贷款损失拨备在银行的报表中属于成本项目,如果银行能够达到降低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的要求,则可将原本属于成本项目的贷款损失准备从成本项转为利润科目,有利于提升银行的业绩表现。”联创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认为。 不少银行业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7号文可以督促银行更真实地暴露不良,并且更精准地分类贷款。 在实际情况中,银行贷款的账面分类和真实分类是存在一定偏差的。7号文的规定,是要结合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五大因素,对每一家银行实施差异化管理。最重要的是,监管部门是要进行现场检查、加强风险甄别的,如果发现不良贷款违规虚假出表等掩藏风险的情况,是要提高作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要求的。这就相当于鼓励达标银行,而督促不达标银行早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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