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 实习生 刁文杰)经济导报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获悉,3月28日,互金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下称《公约》),旨在助力金融加强监管。据了解,《公约》主要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往日常被曝出的互金行业不当债务催收行为有望进一步规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公约》确立了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的基本原则,从失信惩戒、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债务催收行为的正负面清单,设定了执行与惩戒机制,旨在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从业机构合法权益。 《公约》还明确定义,所谓“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从业机构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公约》最大的亮点在于不得催收超出国家法律红线的利息。《公约》强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借贷中综合利率超过36%的部分都不得催收。在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36%为无效。 而对于如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公约》指出,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同时,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采取司法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互金协会表示,从业机构违反本公约,经查证属实的,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公开通报批评、强制培训教育、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 此外,从业机构内控方面,《公约》也进行了规范。从业机构应建立健全债务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和催收业务系统,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债务催收工作,组建专业的债务催收团队,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并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同时,若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如因外包管理不力,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对应的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相关业务也在迅速发展,但这两年也出现了一些不当债务催收的行为,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已成为行业发展当务之急,协会所有会员单位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时,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约》要求。”对此,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希望广大从业机构结合《公约》试运行情况积极提出中肯意见,分享实践经验,持续完善公约内容。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认为,《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公约》发布的同时,包括新网银行行长赵卫星、宜人贷首席执行官方以涵在内的部分网贷、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领域从业机构代表参加签署公约仪式。业内认为,《公约》的出台将有效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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