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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金融 - 中国人境外金融账户将交换回国内 广东已追缴3608万
中国人境外金融账户将交换回国内 广东已追缴3608万
加入时间:2018-3-30 9:42:31  来源:北青网

      中国人境外金融账户将交换回国内

  中国居民如果没有海外账户和境外金融资产,就不会受该协定影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时间表,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摸排工作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根据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2018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本报讯(记者 程婕)距离5月31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CRS)注册和首次报送的截止日期仅有两个多月时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都在按照自己的节奏推行这项工作,但进展不尽相同。银行等有条不紊,稳步推进,但其他一些机构进展缓慢。

  今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应首次报送信息

  受20国集团(G20)委托,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交换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国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正式加入CRS,并将于2018年9月首次进行涉税信息交换。2017年7月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颁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该办法将国际通用的交换标准转化成适应中国国情的具体要求,为国内实施交换标准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

  管理办法要求,个人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下简称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识别为非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报送所需信息。

  上述所需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以及账户持有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年末单个非居民账户的余额或者净值(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退保价值)等。

  诚信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交换信息增加税收负担

  所谓“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或企业,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但“非居民”并非完全指的是“外国人”。

  “根据我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因此‘非居民’并不完全指的外国人。此前为避税持有外国护照或者在海外开设壳公司的人均有可能属于此范畴。”有业内人士解释。

  监管部门此前已表示,《管理办法》对中国税收居民影响有限。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绝大部分为中国税收居民,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开户体验影响不大。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虹认为,依法诚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

  农行要求相关客户年底前提供声明文件

  从现有情况看,银行在落实CRS要求方面表现最积极,安排最有条理,进展最有序。

  去年6月底以来,多家银行相继公布《关于实施存量个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公告。账户尽职调查分为存量高净值客户和存量低净值客户两类。比如,农行要求高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等值100万美元),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声明文件;低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声明文件。其他银行的安排基本与农行一致。

  还有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称,银行为此专门成立“CRS项目组”,计划调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账户尽职调查”“系统改造”和“持续合规”。银行CRS项目的目标是,完成调查以及后期建立持续合规的管理方案。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对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对银行业实施相关监管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细则规定,如果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账户持有人自被要求提供声明文件之日起90日内未提供的,银行应当将其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并按国籍等信息确定其税收居民国(地区)。

  此次细则还强调并具体明确了银行对账户持有人信息的审核义务。细则指出,在办理开户时,如果银行认为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为其激活账户。个人账户持有人声明文件填写信息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声明信息与现有账户开立及反洗钱程序收集的身份信息不符的;声明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为外国,或者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电话为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声明为非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等所属国家(地区)不一致的。

  部分私募机构已对高净值客户进行筛选

  《管理办法》规定,除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也被视为金融机构,需要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因此除商业银行外,基金公司也在公司内部展开相关工作,富安达、农银汇理等基金公司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相比之下,私募机构的进展分化严重。据报道,有些大型私募前期已经开展尽调工作,已对相关高净值客户进行了筛选。与此同时,不少小型私募对CRS合规义务并没有足够重视。“目前,有的私募甚至没听过CRS,更别提开展合规工作。”一私募服务机构人士介绍。

  还有些私募机构限于人手、成本、认识等原因,没有真正开展CRS合规工作,通常只是上网注册,直接零申报。重视CRS合规的机构通常是些大型私募,公司会专门在内部设立相关岗位,或是直接聘请律师,由律师代理CRS合规工作。

  中国人境外金融账户涉税也将交换回国内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参与了CRS,第一批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为代表,承诺于2017年9月开展第一次账户信息交换,第二批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等。各国政府通过互换信息的方式,可以掌控自己国民的资产状况,判断他们是否有偷漏税等行为。

  加入CRS意味着中国对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排查,而超过一定资金数额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账户信息也会被交换回国内。按照上述时间表,我国将于2018年9月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届时相关中国个人或机构的海外账户信息将被呈报至中国税务机关。

  如果中国居民没有海外账户和境外金融资产,就不会受这一协定的影响。受影响的主要是在境外进行了金融资产配置的中国人。如果你是中国居民,不管是否移民,只要你在境外(包括香港)有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大额寿险保单、投资基金、股票等),不论你是自己持有,还有设立家族信托,或者通过壳公司投资理财,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都会将你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信息报送给中国税务机关。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信息的回流和利用,很可能将对其中的境外避税者、洗钱者、贪腐者带来法治震慑。

  跨境情报交换追缴境外人员个税3608万

  1月16日,广东省地税局披露,近日追缴108名境外人员个人所得税3608万元,这是广东省最大一笔通过对外专项情报交换补征的税款。

  据报道,S公司隶属境外某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在全球有20家工厂,S公司是其中一家。2014年10月,东莞市地税局对全市境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数据展开排查分析,发现S公司每月申报境外人员20人左右,职务均为中层,平均月工资1万多元,明显偏低。同时,这些人员的境外收入为零,不合常规。针对这些疑点,东莞市地税局迅速联合S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对S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其集团财务总监等人展开了三轮约谈,企业最后承认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对已有申报记录的55名境外员工补缴个人所得税470多万元。

  经过广泛取证和深入分析,专案组发现S公司补申报的人均工资水平仍然偏低。专案组经请示上级机关对外发出专项情报交换请求。收到情报交换请求后,境外税务部门很配合,及时到S公司的集团公司核查,并在不久后反馈了该集团公司的有关工资支付及经营情况。最终,该公司申报的境外人员平均年薪从10多万元升至40多万元,之前没有申报个税的,其中1人的年薪高达1000多万元,年纳税额300多万元。该公司共计补扣缴境外人员个人所得税3608万元。

  中国居民如果没有海外账户和境外金融资产,就不会受该协定影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时间表,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摸排工作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根据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2018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本报讯(记者 程婕)距离5月31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CRS)注册和首次报送的截止日期仅有两个多月时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都在按照自己的节奏推行这项工作,但进展不尽相同。银行等有条不紊,稳步推进,但其他一些机构进展缓慢。

  今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应首次报送信息

  受20国集团(G20)委托,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交换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国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正式加入CRS,并将于2018年9月首次进行涉税信息交换。2017年7月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颁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该办法将国际通用的交换标准转化成适应中国国情的具体要求,为国内实施交换标准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

  管理办法要求,个人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以下简称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识别为非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报送所需信息。

  上述所需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以及账户持有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年末单个非居民账户的余额或者净值(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退保价值)等。

  诚信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交换信息增加税收负担

  所谓“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或企业,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但“非居民”并非完全指的是“外国人”。

  “根据我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因此‘非居民’并不完全指的外国人。此前为避税持有外国护照或者在海外开设壳公司的人均有可能属于此范畴。”有业内人士解释。

  监管部门此前已表示,《管理办法》对中国税收居民影响有限。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绝大部分为中国税收居民,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开户体验影响不大。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虹认为,依法诚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

  农行要求相关客户年底前提供声明文件

  从现有情况看,银行在落实CRS要求方面表现最积极,安排最有条理,进展最有序。

  去年6月底以来,多家银行相继公布《关于实施存量个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公告。账户尽职调查分为存量高净值客户和存量低净值客户两类。比如,农行要求高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等值100万美元),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声明文件;低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等值100万美元),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声明文件。其他银行的安排基本与农行一致。

  还有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称,银行为此专门成立“CRS项目组”,计划调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账户尽职调查”“系统改造”和“持续合规”。银行CRS项目的目标是,完成调查以及后期建立持续合规的管理方案。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对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对银行业实施相关监管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细则规定,如果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账户持有人自被要求提供声明文件之日起90日内未提供的,银行应当将其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并按国籍等信息确定其税收居民国(地区)。

  此次细则还强调并具体明确了银行对账户持有人信息的审核义务。细则指出,在办理开户时,如果银行认为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为其激活账户。个人账户持有人声明文件填写信息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声明信息与现有账户开立及反洗钱程序收集的身份信息不符的;声明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为外国,或者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电话为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声明为非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等所属国家(地区)不一致的。

  部分私募机构已对高净值客户进行筛选

  《管理办法》规定,除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也被视为金融机构,需要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因此除商业银行外,基金公司也在公司内部展开相关工作,富安达、农银汇理等基金公司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相比之下,私募机构的进展分化严重。据报道,有些大型私募前期已经开展尽调工作,已对相关高净值客户进行了筛选。与此同时,不少小型私募对CRS合规义务并没有足够重视。“目前,有的私募甚至没听过CRS,更别提开展合规工作。”一私募服务机构人士介绍。

  还有些私募机构限于人手、成本、认识等原因,没有真正开展CRS合规工作,通常只是上网注册,直接零申报。重视CRS合规的机构通常是些大型私募,公司会专门在内部设立相关岗位,或是直接聘请律师,由律师代理CRS合规工作。

  中国人境外金融账户涉税也将交换回国内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参与了CRS,第一批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为代表,承诺于2017年9月开展第一次账户信息交换,第二批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等。各国政府通过互换信息的方式,可以掌控自己国民的资产状况,判断他们是否有偷漏税等行为。

  加入CRS意味着中国对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排查,而超过一定资金数额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账户信息也会被交换回国内。按照上述时间表,我国将于2018年9月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届时相关中国个人或机构的海外账户信息将被呈报至中国税务机关。

  如果中国居民没有海外账户和境外金融资产,就不会受这一协定的影响。受影响的主要是在境外进行了金融资产配置的中国人。如果你是中国居民,不管是否移民,只要你在境外(包括香港)有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大额寿险保单、投资基金、股票等),不论你是自己持有,还有设立家族信托,或者通过壳公司投资理财,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都会将你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信息报送给中国税务机关。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信息的回流和利用,很可能将对其中的境外避税者、洗钱者、贪腐者带来法治震慑。

  跨境情报交换追缴境外人员个税3608万

  1月16日,广东省地税局披露,近日追缴108名境外人员个人所得税3608万元,这是广东省最大一笔通过对外专项情报交换补征的税款。

据报道,S公司隶属境外某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在全球有20家工厂,S公司是其中一家。2014年10月,东莞市地税局对全市境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数据展开排查分析,发现S公司每月申报境外人员20人左右,职务均为中层,平均月工资1万多元,明显偏低。同时,这些人员的境外收入为零,不合常规。针对这些疑点,东莞市地税局迅速联合S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对S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其集团财务总监等人展开了三轮约谈,企业最后承认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对已有申报记录的55名境外员工补缴个人所得税470多万元。

  经过广泛取证和深入分析,专案组发现S公司补申报的人均工资水平仍然偏低。专案组经请示上级机关对外发出专项情报交换请求。收到情报交换请求后,境外税务部门很配合,及时到S公司的集团公司核查,并在不久后反馈了该集团公司的有关工资支付及经营情况。最终,该公司申报的境外人员平均年薪从10多万元升至40多万元,之前没有申报个税的,其中1人的年薪高达1000多万元,年纳税额300多万元。该公司共计补扣缴境外人员个人所得税3608万元。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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