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2日讯 记者近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网获悉,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烟台海信地产)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料显示,烟台海信地产是青岛海信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海信地产)子公司。
立案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案号为(2018)鲁0602执208号的执行文件显示,被执行人名称为烟台海信地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为刘浩,执行法院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鲁0602民初230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欠款337610.54元,罚息5550.69元并从2017年3月10日起的利息,律师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448元,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外,据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天眼查”显示,除上述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烟台海信地产还涉及42起法律诉讼,17起法院公告以及被执行人2次。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海信地产注册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金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设计装修。
据“天眼查”提供的股权结构信息显示,青岛海信地产直接或间接持有烟台海信地产100%股权。其中,青岛海信地产直接持股比列为90%,同时通过青岛海信北都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烟台海信地产10%股权,青岛海信北都置业有限公司则为海信地产全资子公司。
记者进一步查询获悉,青岛海信地产主要股东方包括76名自然人股东、两名企业法人股东以及向其他投资者定向增资。
其中,两名企业法人股东分别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境通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而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背后股东则包括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该集团董事长周厚建等106名自然人。(鲁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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