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4月4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57次会议将审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信服”)等3家公司的首发上市申请。 深信服科主营业务为向企业级用户提供信息安全、云计算、企业级无线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我国信息安全行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排名第一,也是深信服的主要竞争对手。
实际控制人 曾在华为工作
深信服的实际控制人为何朝曦、熊武、冯毅三人。目前,何朝曦、熊武、冯毅分别持有公司23.40%、20.28%和9.36%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53.04%的股份。 三人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董事、副总经理熊武两人有在华为工作的经历。 拟招股书显示,何朝曦1974年生,199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自动控制和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自2000年12月公司设立以来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熊武生于1976年,199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自动控制和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市场工作。自2000年12月公司设立以来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另一名实际控制人冯毅曾于1998年至2000年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
未及时依法纳税 成为“污点”
深信服拟招股书显示,2015年1月1日至今,深信服及其子公司共受到税务部门处罚26起,其中因丢失已开具发票而受到处罚23起、处罚金额合计1.07万元;因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纳税资料而受到处罚3起、处罚金额合计0.01万元。公司在2017年被处罚11起,为报告期最多的一年。 另外,公司子公司深信服网络于2016年9月收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主要内容是:2012年8月-2013年10月,将购入的货物57.05万元用于无偿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处理,少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11年11月-2013年6月,受托开发软件产品收取金额共2238.92万元,合同约定形式的技术秘密转让权由深信服网络独家享有,未申报增值税收入。 《税务处理决定书》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国家税法多条相关规定。深圳国税局要求深信服网络补缴2012-2013年增值税96984.83元、2013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65655.32元、2011-2013年少缴的增值税3253124.36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相比于深信服网络补缴的340余万元的税款,8名自然人股东何朝曦、熊武、冯毅、张开翼、郭栋梓、夏伟伟、邓文俊、王力强2016年改制时欠缴的3528.1万元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大更让人大跌眼镜。 2016年12月5日,深信服有限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并确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净资产8.68亿元(其中资本公积2.27亿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15亿元)折合成3.6亿股份,余额5.0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税法规定,股份公司改制设立过程中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自然人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此规定,何朝曦等此次改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28.1万元。 但直至2018年1月12日,也就是公司即将上发审会的前夕,上述8名自然人股东才向税务局足额缴纳上述改制个人所得税。 依法纳税、妥善管理好发票是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深信服及其子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的纳税表现,可能成为其上市的主要“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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