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戴岳 济南报道
8月20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河南银监局新乡分局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新乡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后发现,今年以来,中原银行已收到河南银监局发出的18份行政处罚,被罚金额近400万。
票据业务频出问题
据经济导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河南银监局今年发出的200份左右行政处罚中,中原银行共收到18份。被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包括票据及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及股市等方面。 事实上,梳理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关于票据业务的罚单就不难发现,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的受罚缘由。监管部门开出的“千万级别的大单”大多与票据业务有关。比如:厦门银行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被罚款2450万元。 中原银行今年有至少5家分行因票据业务或虚增存贷款被处罚。 7月,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放“存贷挂钩”贷款,被河南银监局新乡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1月,因通过“卖断+买断”的方式,假卖断真出表,部分票据交易无背书,河南银监局开封分局对中原银行开封分行做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月,中原银行商丘分行也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及贴现业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建设,被河南银监局商丘分局罚款40万元。 此外,中原银行因通过“双买断”的同业投资模式进行监管套利,被河南银监局罚款40万元。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被河南银监局三门峡分局罚款40万元,张某某对虚增存贷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需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来确定企业此后的风险,如果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会使得票据空转,企业会融出大量资金,若企业资金充盈还好,可一旦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及时还款,则此笔钱将由银行来垫付。不过,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对银行来说也有好处,就是可以虚增存款。”有熟悉银行结算运行的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不过,这就使得银行体系内部的影子风险变大,这也是票据成为监管部门重罚领域的原因。”
违规流向房地产及股市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除了票据业务之外,中原银行还有一项屡遭处罚的违法行为,那就是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及股市。 尽管原银监会早在《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就指出,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及股市是整治重点,但中原银行还是因此屡遭处罚。 《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明确,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比如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等等。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中原银行至少有3家分行涉及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及股市。 今年1月,中原银行许昌分行颍昌路支行因贷款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企业被河南银监局许昌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田某某对贷款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企业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中原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也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被罚款50万元,郑某某对其负有管理责任被河南银监局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首付”,违规向借款人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被河南银监局罚款90万元。王某某对中原银行郑州分行调查审查失职、虚增存贷款负有领导责任,被警告;许某某对中原银行郑州分行调查审查失职、虚增存贷款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杨某某对中原银行郑州分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首付”,违规向借款人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坦言,多年来,不少银行资金都是通过层层嵌套等方式包装,最终流向房地产市场。 中原银行官网显示,中原银行是河南省唯一一家省级法人银行,成立于2014年12月。目前,中原银行下辖18家分行和3家直属支行。作为主发起人,中原银行在河南省内设有9家村镇银行和1家消费金融公司,并于2017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此外,中原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淇县中原村镇银行也在今年5月收到2张行政处罚,因违规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提供授信被河南银监局鹤壁分局罚款30万元,王某某因此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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