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饰报表、擅改文件、隐瞒处罚、自买自卖…… 10家公司想上市 这些问题被“点出”
◆导报记者 石宪亮
据经济导报记者统计,从7月4日至今,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共对10家拟IPO企业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这些拟IPO企业普遍存在粉饰财务报表、虚增利润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隐瞒行政处罚、擅自修改科创板文件、隐瞒关联交易、自买自卖等问题。 在监管政策日趋严厉、媒体等公众监督日渐广泛的背景下,短短4个月,仍有这么多公司铤而走险,妄图IPO蒙混过关,其中缘由值得业内思考。
恒安嘉新: 2018年9成净利润靠调节
10月28日,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定:恒安嘉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并于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合计金额15859.76万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公司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在上交所审核过程中,恒安嘉新以谨慎性为由,对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调整为满足合同约定并且主要经济利益已经流入公司后再予以确认收入。据此,公司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682.84万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9.63%。恒安嘉新对上述4个重大合同相关收入确认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
大可新材: 故意调整收入入账期间
8月27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大可新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与原始出库记录不符,故意调整收入入账期间,以账外现金支付采购返利,指使部分个人供应商借用他人名义与公司进行交易,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
柏楚电子: 擅自删减科创板招股书注册稿
7月16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柏楚电子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 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鲁华泓锦: 未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鲁华泓锦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部分修理费确认不及时、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应收票据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宁武新材: 隐瞒环保违规事项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句容宁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宁武新材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如实披露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仍持续生产经营的环保违规事项和通过关联方“转贷”行为,收入确认政策、第三方回款及专利技术和商标取得情况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
嘉曼服饰: 存在刷单与自买货行为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嘉曼服饰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刷单与自买货行为、固定资产相关内控不健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款项或费用、未能充分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存货及其减值计提存在瑕疵等问题。
嘉兴斯达: 少计财务费用虚增利润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嘉兴斯达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少计财务费用、政府补助收益确认不准确、未充分披露2015年对个别客户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等问题。
之江生物: 少计费用多计收入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之江生物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明冠新材: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
7月5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明冠新材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交控科技: 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
7月4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交控科技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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