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上海票交所拟定5家银行试点票据经纪业务,“票据圈”真能迎来巨变?
上海票交所拟定5家银行试点票据经纪业务,“票据圈”真能迎来巨变?
加入时间:2019-2-16 8:46:40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14日,有可信任消息显示,上海票据交易所初步拟定5家试点银行参与票据经纪试点,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和江苏银行。此前,上海票交所已建立覆盖“银银”的票据业务系统,并于2018年12月发布覆盖“企企”的票据供应链产品“票付通”。此次拟推进的票据经纪业务,将在“银企”之间搭建一个“贴现通”平台。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只是央行口头上答应,还没有确定真正的试点名单,也没说只限这5家。”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试点工作的影响,不少银行同业业务人士、票据业务人士认为并没有目前市场传言的那么大,包括独立票据经济业务部门能带来的中收以及其协调全行票据业务的能力都是未知数。

经纪业务价值存争议

    在票据经纪试点消息曝出之前,江苏银行已于13日公告拟设立票据经纪业务部,等待监管批复。
    实际上,上述各家银行均设有票据专营部门,但以直贴等自营业务为主。目前银行设立的票据专营部门,通常有“中心”“部”“室”3种称法,通常是挂靠在公司金融部、同业业务部、金融市场部或计划财务部下面的总行二级部门。也有的票据营业部作为总行直属机构,相当于一级部门,如工商银行。上述5家试点银行中的招商银行票据业务部则为独立的二级部门,部分银行将票据业务放在金融同业部之下。而对于未来票据经纪和专营部门的区分,目前尚无定论。
    票据是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工具。自2018年4月以来,票据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票据融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直贴)或转贴现,商业汇票贴现比例仍较低。虽然有报道用“票据圈巨变”来形容票据经纪试点的开启,但也有不少银行同业业务人士、票据业务人士指出,试点工作的实际影响被夸大了。
    14日,有国有大行总部票据业务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稍微大型的企业,账户都不止开立在一家银行,而是多家银行。“所以当这家企业进行票据贴现时,本身就有多家贴现行可供选择。当企业首选的承兑行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完成企业票据的贴现时,企业通常是有其他自主选择权。”           
    上述票据业务人士表示,很多贴进承兑汇票的银行,如果资金并不短缺,一般都会将贴现的汇票持有到期。很少存在A行向B行进行转介绍,再从中收取企业佣金的情况。
    也有资深票据业务人士总结认为,从票据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现有的企业贴现和银行转贴现链条颇为通畅,票据经纪业务的“牌照”并不能为银行创造巨量中收。此外,银行成立专营部门对全行票据业务的整合难度又被忽略了。       

业务统筹撮合是难题

    据了解,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于2016年12月,随后从事票据承兑、贴现、交易、质押、保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分批加入票据交易平台交易系统。2018年10月,上海票交所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至5日,在369家接入机构的配合下,完成纸电票据交易融合工作,真正实现了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同场交易,全国统一、安全高效的电子化票据交易平台基本建成。
    近年来,票据市场增长迅速。上海票据交易所数据显示,2018年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为18.2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63万亿元,增长24.84%;年底承兑余额为11.96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18万亿元,增长22.25%。
    如今,从上海票据交易所拟设立票据经纪试点的动作来看,对于快速发展的票据贴现和交易市场,监管机构有意建立覆盖票据全链条、所有参与方的市场。
    此次票据经纪业务,监管层有意推出名为“贴现通”的平台。“贴现通”的目的应是覆盖“银企”市场,有银行和企业在票交所平台直接贴现,这需要票据经纪进行贴现业务撮合。
    上述国有大行总行票据业务人士分析认为,票据经纪部门对业务撮合的效率和能力有待观察。从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上来看,票据业务与零售和对公等其他成熟业态不同,通常是散落在多条线、多组织架构下。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从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来说,很多银行的贴现和转贴现业务都隶属于不同部门:贴现涉及的交易主体是企业和银行,它通常被挂靠在公司金融业务部门;而转贴现涉及银行间交易对手,通常被挂靠在同业业务部门。
    “假设未来各行设立专门的票据经纪部门,其如何协调多条线的组织部门业务值得深思。”上述票据业务人士认为。(编辑:李师全 )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