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4日,经济导报记者获悉,由于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两家青岛新三板挂牌企业新近被股转系统纪律处分。
这两家企业分别为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明药堂,833086)和凯美家用品(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凯美股份,871844)。
对于这两家企业的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均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给予明药堂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育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凯美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逢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凯美股份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国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此,明药堂表示,上述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凯美股份则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在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