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15日晚间,金麒麟(603586)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了乐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那么,金麒麟究竟出现了哪些环境违法行为呢?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7月11日,乐陵市环境保护局对金麒麟(云红北大街446号厂区,下称“二厂区”)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套高端OE汽车刹车片项目的涂胶工序预固化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收集后,未接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外排;UV光解催化处理设备箱体漏气,造成进入设备内进行处理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外泄。利用偷排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对此,乐陵市环境保护局认为,金麒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7月13日,乐陵市环境保护局再度对二厂区进行了调查,又发现了多项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公司包装区车间两条涂胶生产线未批先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喷涂生产线设备尾端冷却工序前废气直接排放。上述行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同时,车间西南角一台抛丸机,地面上散落钢丸碎屑;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实际厂房内设备数与环评内设备数不符,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乐陵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并恢复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原状。
对此,金麒麟表示,事件发生后,公司根据山东省乐陵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立即停止了前述二厂区所涉及区域的工序生产,并积极组织整改。“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已完成二厂区OE汽车刹车片项目的涂胶工序排气筒管道整改,接入涂胶工段UV光解催化处理设备,并完成对UV光解催化处理设备箱体维修改造,正在等待环保部门组织验收;二厂区包装车间的部分工序相关问题正在有序组织整改中。整改期间,公司对客户订单生产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和相关客户做了充分沟通,公司二厂区部分工序的停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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