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公布《全省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方案》,山东将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2020年9月30日前所有畜禽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分割品、冻品包装上加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粘贴标志。 2020年1月1日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手工填写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停止使用(前期已部署)。4月底前,各市畜牧兽医部门督促辖区内牛、羊、禽、兔、驴屠宰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据了解,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电子证上,注明了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启运时间和到达地点等信息。同时,利用电脑网络的运算和信息互联功能,企业打印合格证时将二维码一同打印,扫描二维码可显示相关信息,实现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唯一性和产品源头追溯。 粘贴标志材料采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防水珠、不易脱落、不褪色材料,标志正面印刷二维码和防伪荧光字样“山东专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监制”,采用专用识读器点击可发出“肉品品质检验”“山东专用”语音;扫描二维码可显示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等信息,背面设计采用团花版纹防伪,粘贴标志加施在动物产品包装上。 生猪、牛、羊、驴胴体类产品,一头附一证;禽兔胴体类产品,一个货主附一证,随货同行。分割类产品为一个货主每一个品类附一证;随货同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粘贴标志以包装为基本单元出具,小标志张贴在内包装材料表面,大标志张贴在外包装材料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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