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楼市 - 法拍房大打促销牌,捡多大便宜就可能有多大的坑
法拍房大打促销牌,捡多大便宜就可能有多大的坑
加入时间:2020-10-27 9:25:47  来源:第一财经

       法拍房借势“双11”大打促销牌,捡多大便宜就可能有多大的坑

  作者:安卓

  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双11”即将来临,在淘宝平台上,除了百家房企带着80万套房源参加促销活动外,拥有更低折扣的法拍房自然不会错过这班高速列车。

  近日,阿里拍卖频道不仅推出了“双11线上支付尾款返现”活动,与此同时,不限购住宅还打出了“不只7折”的口号,并推出了一批“1元起拍”的涉刑房产。

  而其中远低于市场价的法拍房,看上去虽然划算、诱人,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消受的,等待买受人的,可能是一套确实不错的房子,也可能是一个大坑。

  “1元房产”付出的远远不止1元

  今年7月,浙江高院制订《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扩大刑事案件中可先行处置财物的范围,联合阿里网拍开发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创造性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用以解决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难、处置慢、变现率不高、执行到位率低等问题。即采用无保留价拍卖规则,实行“一元起拍,以拍定为原则”的处置规则,如无悔拍等特殊情况,只需进行一次拍卖即可成交。

  由此,1元“涉刑”房产开始在司法拍卖平台上高频度涌现,这些涉刑房产都会特别标注(刑)字,以区分其他法拍房,权利来源于司法裁定,房产与某些刑事案件相关联,比如,被执行人涉及刑事案件,或者房子本身出现过刑事案件。

  相比于普通的法拍房,“涉刑”房产所面临的瑕疵也更严重。

  比如,一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迎宾路8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估值29.736万元,1元起拍,而标的所有人就是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导致该不动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且,标的物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拍卖成交后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费用要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法院明确表示不承担该标的瑕疵保证。

  也就是说,在买受人付出拍卖的对价之后,为成功过户,还将继续投入更多的成本。

  不止于此,有些房子还存在被多家法院查封、重复抵押、未腾空、被占用、有优先购买人、共有权属、物业欠费等情形,每一项对于买受人来说,都是棘手的问题。

  比如,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国际公寓一套建筑面积为182.04平方米,评估价高达1365.8万元的“豪宅”,起拍价仅1元,但该房产就属于共有产权,被抵押,物业费还拖欠了近1.4万元。

  同时,也有的房子面临着民俗方面的考量。

  比如,此前,杭州市江干区丁桥景园南苑成交的一套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的法拍房,获得5万人围观,最终以总价222万元成交,这套房子在拍卖公告中就以红色字体标注房屋内部发生过命案。

  高热度背后风险如影随形

  除了“涉刑”房产以外,涉嫌民事纠纷的普通法拍房也同样面临着一些问题。

  以重复抵押为例,一位股份行个贷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房子可以说是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持有的最大一笔财产,而有些以房产为抵押的极端借款案例,几乎透支了房产的全部价值和个人的还款能力。

  “比如,房屋抵押贷款在银行可申请的借款额度在房屋价值的七成左右,有的借款人同时又在多家民间机构套现剩余的三成价值,甚至可能遇到不良职业放贷人,还要与借款人走了网签流程才放款1~3成,由此,借款人的房子基本就没了。”该银行人士说。

  该银行人士透露,有些借款人在知晓自己无法偿还贷款之后,抢在银行查封、处置法拍之前,重复抵押,也有些借款人在多家银行同时办理装修贷款,还在消费金融机构借款,把房子的价值全部榨干。

  除了重复抵押外,“未腾空、被占用”也是法拍房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恶性租赁或原业主霸占房屋,都将导致买受人面临虽办理了过户手续却无法入住的尴尬局面。

  对于这些隐藏在水面下的巨大冰山,普通竞买人难以分辨,这也正是法拍房的风险之处。

  根据浙商资产研究院发布的网络司法拍卖数据: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国主要网拍平台的司法拍卖市场规模有所缩减,但市场流动性与去年相近。

  另外,今年以来的数据显示:法拍住宅房产中,变现折扣率在3月份降至低点后随即大幅反弹,且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变现折扣率是指变现价相对于起拍价的溢价幅度,反映出投资者对于法拍房的需求旺盛,这一比率持续反弹,反映出法拍房价格上涨明显。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