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青岛港(601298)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通知,本次股权划转已经取得《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49%国有产权的批复》,后续将办理青岛港集团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通知,青岛港集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经友好协商,本次股权划转的标的由青岛港集团100%股权调整为青岛港集团49%股权。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完成后,青岛港的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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