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齐鲁大地 - 政策来了!济南中小微企业可延期缴纳社保!
政策来了!济南中小微企业可延期缴纳社保!
加入时间:2020-2-13 22:50:51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13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17条政策措施中,济南市人社部门承担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和“ 缓缴社会保险费”两项任务。其中为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缴费负担,2月4日,该局制定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此前,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放宽条件,取消了“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等条件限制。
  济南市人社局局长王壮在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今年2月起,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正常经营的,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与所在单位不再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




编辑:长风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2份任职许可公布,涉及蓬莱农商行董事长、行长等
·>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山东今年电解铝绿电消费比例26.2%
·> 盒马的新“坐标”
·> 王文京重掌帅印后,用友网络携连亏成绩单冲刺港股
·> 倒计时1天!第五届山东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即将举行!
·> 2022年年收入仅6万、高管薪酬却数百万,思哲睿科创板上市有动静了!
·> 万华化学增51亿!山东国资A股公司一周市值表现(7月7日至11日)
·> 经导财评丨财政政策“持续用力”空间足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