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通讯员 孔进 赵云亮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将对山东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根据国家应对疫情的工作部署要求,依据产品市场供需、企业产能产量、产品质量等情况,对重要医用物资等骨干企业,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国家管理名单。 认真落实好财政贴息政策。省财政对山东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照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财政政策措施,及时拨付资金,发挥财政政策的应有效果。 抓好专项再贷款发放。积极配合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发放工作。按照“从严审核、从快放款”原则,对符合信贷条件且确有信贷需求的名单内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从快发放贷款,做到应贷尽贷。鼓励金融机构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切实将优惠利率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用物资、重点生活物资。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管理效率。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落实好国家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相关企业满负荷生产、扩大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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