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8日出台《关于加快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解决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反映突出的员工返岗、交通阻隔、原材料供应短缺等困难问题,加快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进度。 在保障返岗务工人员通畅出行方面,对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没有可疑症状且不属于(或已解除)隔离观察对象的人员,由现住地社区(村)防控小组出具全省统一的健康通行卡,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对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纠正街道、社区、村委会不加甄别阻止人员出入的做法,确保返岗及务工人员出得去、进得来。 因地制宜面向省内和省外非严重疫情地区开展企业员工、农民工等返程群体的客运包车和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厂”服务,省外人员须填写健康通行卡并经当地社区(村)盖章证明,测温合格后上车,到岗后体温检测合格者不要求进行隔离。 对需提供集中运送职工返程的用工企业,及时协调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运输服务,优先便捷通行。 去外省市的企业务工人员,只要满足办理健康通行卡条件的,就可到居住地的社区(村)申请,社区(村)防控小组不得拒绝并快速办理,确保其在省内顺畅通行。 鼓励外国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及时返岗复工,疫情期间,山东对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制度,加快办理工作、居留证件。 落实应急通道和绿色通道制度,对持有通行证的一律免检放行。确保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和所需原材物料等运得进、产品运得出。 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车辆通行;除在省界和高速路出口设置省际往来车辆和人员检查站外,省内各市、县(市、区)、乡镇之间设置的检疫点和检测站,对省内车辆和持有省内有效证件的人员,在测温正常后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入。对于短期内向省外运送物资的企业和司乘人员,可相对固定,采取“单人单间、不与外人接触、不相互接触”的方式,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式上岗。 鼓励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就地就近解决原材料问题,利用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原材料供需信息,提高产销衔接和供需对接效率。对新上原材料生产项目,实行边生产边审批,在施工、检测、认证等方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用水用电需求,推动项目尽早落地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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