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探索事业单位标准化监管
评星定级激活事业单位“一池春水”
■对未认定星级法人、取消星级法人等级认定的事业单位,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作为年度报告公开重点检查对象;对认定为一星法人和二星法人的事业单位,视情减少监管频次,减小监管力度;对认定为三星法人的事业单位,在次年度各类检查中减少或免于检查,并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中优先考虑或适当倾斜
“评上三星,就相当于上了‘白名单’,我们不仅可以享受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还可以在下一年度各类检查中免检。”说这话的,是青岛市城阳区第三实验小学校长王建娥。为创建三星法人事业单位,该校正对照三星标准进行内部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自查,促进学校规范化运行和教学质量提升。
眼下,一场创星级、争先进的评星定级“竞争”,正在青岛市城阳区200余家事业单位中悄然展开。在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过程中,城阳区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标准化监管,于2020年底先后出台《城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建立事业单位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创造性提出星级法人等级管理,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公益服务效能。
据城阳区委编办副主任宁春玲介绍,针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现状,城阳区全面梳理《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20余部涉及事业单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城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试行)》,推出了事业单位监管目录。这个目录围绕6项监管任务,精简监管要素10余项,明确列出44项监管内容、11个监管流程图、8个监管示范文本,实现监管任务“全流程”“一单清”,避免了监管粗犷、分散。
“这张标准清单是一种‘双向引导’,既明确了监管主体的监管标准,又为作为被监管对象的事业单位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的范本。”王建娥认为,事业单位监管由此前移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标准更加清晰,干事创业热情也更加高涨。
确立了监管标准后,城阳区配套推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模式:制定依规运行、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等3大类23项星级法人评定标准,实施星级法人四级管理和正负名录管理——对未认定星级法人、取消星级法人等级认定的事业单位,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作为年度报告公开重点检查对象;对认定为一星法人和二星法人的事业单位,视情减少监管频次,减小监管力度;对认定为三星法人的事业单位,在次年度各类检查中减少或免于检查,并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中优先考虑或适当倾斜。
根据城阳区事业单位星级法人管理相关规定,星级法人每三年集中认定一次,并结合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监督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监管是方式,服务是本质。我们希望通过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阳光监管’体系,激励事业单位规范运行、高效干事,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公益服务。”宁春玲说。(通讯员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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