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 为加大支持医养产业发展力度,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的通知》,将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从养老机构养老设施扩展到医养结合机构养老设施,从建成使用阶段扩展到施工建设阶段,从资金奖补扩展到优惠减免,让医养产业轻装起跑,助力康养济南发展。
《通知》明确指出,符合政策的建设单位可从市或县级住建、民政、卫生健康部门网站下载《济南市医养结合项目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到市或项目所在县级民政、卫生健康事项核定部门完善核定、备案等手续,将《申请表》原件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部门,按养老床位占总医养床位比例享受政策优惠。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医养结合项目总床位、医疗床位、养老床位是政策优惠的必需要素,因此申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前,需完成医疗、养老等核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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