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朱贵银
4月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由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小区存在电动汽车充电难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相夏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的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结合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会同能源、电力等部门多次研究推进措施。去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对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梳理优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义务。对既有居民小区,参考房屋装饰装修有关程序,明确申请人在安装充电设施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申请人出具登记证明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方便申请人申请安装充电桩。
二是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三是多渠道增加充电基础设施供给。针对一些居民小区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我们通过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在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等建设中同步按标准配套充电桩设施,推动问题解决,方便电动汽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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