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定义
●一体化营造城市色彩,把城市分为“城”和“市”两大界面
●把超出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建筑部分定义为“城”的界面
●把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也就是市井部分定义为“市”的界面
四大类型
●建筑色彩按照使用功能分类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商务建筑、工业建筑四个类型,进行相应的色彩引导与管控
含义丰富
●除建筑色彩外,还包括绿化、广告、基础设施、城市家具、景观灯光等,推进城市色彩一体化营造
色彩导则
●编制原则为“整体和谐共生,单体多元有序”
●前者指的是城市空间内各片区之间不同风格色彩风貌和谐趋同,建筑外观色彩融入整体
●后者则是指建筑外立面色彩在城市整体和谐下又有自身显现的丰富性
本报4月13日讯 城市色彩体现着一座城市的品位,见证着一座城市独有的历史记忆。为提升城市风貌形象,加强城市色彩管控,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城市色彩通用导则》,将于近日印发。此次内容有哪些“亮点”?
城市色彩应一体化营造,把城市分为“城”和“市”两大界面,把超出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建筑部分定义为“城”的界面,而把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也就是市井部分定义为“市”的界面。通过和谐素雅的“城”界面的色彩和活泼多彩的“市”界面的色彩,营造出“素城彩市”的结构特色。
此外,《导则》提出“整体和谐共生,单体多元有序”的编制原则。前者指的是城市空间内各片区之间不同风格色彩风貌都能够和谐趋同,建筑外观色彩都融入这个整体;后者则是指建筑外立面色彩在城市整体和谐下又有自身显现的丰富性。
对于片区色彩营造,强化片区基调色的同时,对连续界面色彩节奏变化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大型组团或者连续街道界面使用单调的外立面用色。城市色彩中最基本的单元是建筑,单个建筑色彩可分为主调色及辅调色、点缀色和屋顶色,对每一个层级都明确相应的使用比例,丰富建筑的用色层次。
建筑色彩按照使用功能分类,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商务建筑、工业建筑四个类型进行相应的色彩引导与管控。对于标志性建筑可一事一议。《导则》也提出按建筑体量用色的指导意见,建筑色彩基调随着建筑体量的增大与增高对其艳度、明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导则》还提出禁止使用慎用色,优化建筑用色。特殊构筑物可根据情况一事一议。对于历史文化街区色彩营造,建议使用当地传统建筑的建材,以“修旧如旧”为主要原则体现出历史风貌区的特色,与之相邻的新建建筑提倡“老元素新用”的手法。
在管控策略方面,总体层面利用通用性导则进行总体管控,分区用街区导则进行引导的方式对济南城市色彩进行管理,形成总体和谐,分区各异的济南城市色彩主旋律。在城市色彩总谱的指导下,以城市色彩愿景主旋律关键词“湖光山色、淡妆浓抹”为营造目标,将规划区域分为严控区、中控区和弱控区进行分区色彩的引导与管理。
城市色彩的含义十分丰富,除建筑色彩外,还包括绿化、广告、基础设施、城市家具、景观灯光等,应推进城市色彩一体化营造。近期,《济南城市色彩通用导则》即将正式发布,详细解读也将继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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