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备案错误信息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严格规范网签备案工作
严禁随意变更网签备案信息
严防通过撤销和变更网签信息投机炒房
同时,推行“互联网+网签”
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
资料图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山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开展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不断扩大房屋网签覆盖面,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城市还存在备案信息变更流程不明确等现象。
通知要求严格网签备案制度。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坚决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延伸服务端口,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
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信息变更审核工作,严禁随意变更网签备案信息,严防通过撤销和变更网签信息投机炒房。对交易当事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变更业务进行炒房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强化事前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群众等交易当事人或房屋经纪机构,在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合同相关内容,确保网签备案信息准确无误。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可变更情形、操作流程、提报材料以及办理时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合法合规变更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要求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将网签备案服务工作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明确工作流程,畅通咨询渠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自动核验,加快推动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自动核验房源信息、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等功能,加强数据自动核验比对,减少信息错误概率。
延伸服务端口,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应全部实现将房屋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方便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当场办结。
推行“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逐步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及信息变更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房屋交易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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