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 “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易造成交通拥堵,易发生套用车牌、非法改装隐患……6月1日至30日,济南交警开展“文明2021—3号”行动,重点整治“僵尸车”。
整治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整治对象为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机动车。整治原则为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僵尸车”,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清理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处罚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清除设置不规范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标牌。
“僵尸车”对市容环境、停车资源和道路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如果您的车辆长时间不用就不要在泊位、路边或公共停车场停放了。该处理就处理,该报废就报废。
闪电新闻记者 陈志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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