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工作机制》《关于调整G2京沪等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G0321德上高速、G1511日兰高速、G2京沪高速等16条高速公路(共计848.092公里)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相关路段沿线的限速标志、标线、测速执法等监控技术设备参数也将同步调整。具体调整路段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