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今年11月13日起施行。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办法》从申请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要求等方面提高了财务公司设立门槛,重申严格准入、优中选优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办法》明确外资跨国集团可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办法》同时优化了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其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办法》还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充分汲取近年来一些财务公司风险教训,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外负债、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引导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总额,加强对财务公司对外业务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此外,《办法》还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增加了财务公司终止及制定恢复处置计划相关内容,明确财务公司破产的前置审批规定,以及避免破产重整期财务公司风险扩散外溢的相关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今后将持续强化监管,督促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强化服务集团内部的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