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10月2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济南市政府等相关人士,介绍《山东省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制定情况和相关内容。
经济导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措施》共分4部分,18条。其中提出,到2025年,我省创业投资综合实力得到较大提升,在我省注册的创投基金数量及投资额年均增长15%以上,济南、青岛成为全球新兴风投创投中心,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达到10个以上,50家以上头部风投创投机构落户山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本地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创业投资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明显增强。
《若干措施》包括:
畅通创业投资“募投管退”环节,提升整体竞争力,主要包括支持创投机构通过发行创投债、基金债,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理财资金与优质创投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合作,参与创业投资,拓宽募资渠道;支持创投基金依托自贸试验区发展跨境投融资,积极推动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吸引境外投资人和境外资金参与设立市场化母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创投基金、参股创投企业;支持创投机构高端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对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实施“靶向招商”,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我省落户或与本地创投机构合作设立分支机构;取消大宗交易方式下减持受让方锁定期限制和投资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创投基金减持限制,促进投资-退出-再退出循环。
统筹资源要素和产业布局,推进创业投资集聚发展,包括支持济南和青岛依托经济金融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逐步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资本中心和科技金融中心;积极打造面向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的创业投资集聚区,推动形成区域协同互动的产业基金高地和创新发展中心;利用创投产业园、创投大厦、基金大厦等,吸引聚集国际知名创投机构及其投资企业,按规定给予房租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及政府投资基金优先参股扶持,构建要素集聚、产融结合、良性互动的创投生态圈。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国有创投动力活力,包括支持产业龙头企业设立创投机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支持市场化转型完成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展创业投资业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国有创投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允许政府投资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高管强制跟投机制、构建差异化国有创投考核体系。
优化协调服务,为创业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主要包括完善创投统计指标体系,强化行业主管、市场监管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创投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创投基金备案信息的共享互通;搭建项目资本对接平台,建立省级创投机构投资备投项目库和“共创共赢”投资山东创投机构名录,推动投融资双方对接。
《若干措施》提出6项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放宽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省级引导基金在天使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向社会出资人转让股权或份额的,可以省级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总部认定为基金型总部企业(机构);按照“分级分类培育、协同联动推进”的方式,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和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给予专项政策激励;遴选省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若干措施》的宣传解读,配套完善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和省级创投优秀团队、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等,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同时,拟于近期在济南市举办“头部创投基金齐鲁行”活动,吸引省外优质创投基金来鲁投资发展对接资本市场助力企业融资,发挥创业投资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营造投资山东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我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