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
交易大会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的请示》(青政呈〔2022〕7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2年11月17日至20日在青岛市举办2022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大会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所需经费由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三级财政资金承担。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大会顺利举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大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如举办时间确需调整,主办单位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四、请于大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大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山东女子学院举办庆祝建校
70周年大会的批复
山东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山东女子学院举办庆祝建校70周年大会的请示》(鲁教呈字〔2022〕11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2年11月12日举办山东女子学院庆祝建校70周年大会,主办单位为山东女子学院。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高效。
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节庆活动动态调控机制,在活动正式举办前,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要会同主办单位再次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名称和增减主办单位,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
五、不得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打广告、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不得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六、请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