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2.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技术运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
3.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实验室申报要求的科研实体,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通过所在行政区域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厅直属单位、高校可以直接申报。
2.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同一依托单位只能申报1项。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