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出台公积金新政,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政策明确指出,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一年。
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11月1日发布《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
据了解,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有利于支持刚需及改善住房的职工家庭购房。当前,厦门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120万元×0.6)。若厦门市执行流动性调节系数保持0.6的前提下,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
此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于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多地出台相关政策
近期,多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等。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多地向多子女家庭、人才购房倾斜。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称,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方面,福建省福州市、广东省梅州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显示,梅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或与卖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但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来源:中国证券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