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近日,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要求,山东正式启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实施工作。
据介绍,在进行非税收入收缴时,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书并线上推送至缴款人,缴款人通过“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登录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等线上方式缴费后,系统自动追加财政监制电子印章,生成完整的电子缴款书并发送至缴款人,同时,支持在线查询、下载和打印,帮助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满足缴款人报销、入账等多种需求。11月3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开出首张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通过微信完成支付,真正实现了缴款人缴费取票“零跑腿”。
下一步,山东将加大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力度,着力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同时,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和政策解释,持续优化缴款人应用体验,不断提升财政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