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一则关于征求《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国标”)意见的通知,在国家邮政局官网悄然发布。此次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对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应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投递至快递服务站(站递)以及其他方式。特定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
投递方式的分类细化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新国标在“投递次数”有明确指出: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无法联系收件人的,可根据寄件人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因收件人原因导致多次上门投递失败大大增加了快递服务主体的风险和成本,对于大件、贵重物品快递而言尤其如此。
“但此类物品仅占快递业务的一小部分,大多数快递上门投递失败物品经与消费者联系都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因此,意见稿对特殊情形下‘上门投递’的收费规定,是对消费者和快递服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李旻补充说。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虎东表示,根据旧的国标,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新的标准则包含了上门投递、箱递、站递以及其他方式。新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之前的服务标准基本上不能满足当前的场景了,现在则更多地将主动权交给了消费者,且基于从消费者的角度考量,满足的场景更加多样化。也就是说,对于快递服务主体而言,需要对消费者真正起到告知义务,信息需要更加透明,也督促其和消费者的服务条款需要更加清晰。
另外,将服务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其实对于快递服务主体而言,服务履约将更加明确,减少了后续双方的纠缠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中,也减少了相关的费用“懵懂”支出。
不得随意对快递信息“脱敏”
电商平台不得随意对快递信息“脱敏”,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新国标将用户下单细分为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两种方式。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如实向快递服务主体提供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不应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这是新国标的另一个重大变化——将用户下单细分为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两种方式。
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这个好理解,就是通过快递公司的官方电话、网站、App等途径下单。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单,场景相对更为复杂,新国标共划分为三类:
1.由电子商务经营者选择快递服务的,快递服务主体应与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前约定服务产品、服务时限、投递方式、服务范围、服务价格等。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将快递服务产品、服务时限、投递方式、服务价格明确告知消费者,并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2.由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多样化、差异化快递服务,供消费者选择的,宜满足以下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宜在商品销售页面标明快递服务主体的品牌、快递服务产品、服务时限、投递方式、服务价格、包装类别等信息,供消费者选择;电子商务经营者宜分别展示商品价格和快递服务产品价格。
3.经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快递服务的,参照“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相关规要求执行。
在李旻律师看来,近年来由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愈发严格、需求愈发迫切,且快递物流个人信息泄露严重,部分电商采取了用户信息脱敏加密、不面向快递物流公开的做法,或者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自消费者下单时就生成隐私面单的做法。但这一做法加强了电商平台的优势地位、增加了快递公司正当获取消费者信息的成本,不利于快递行业累积自身的行业数据并反哺行业发展。新国标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有利于平衡电商经营者和快递公司在快递发展行业中的地位,维护了快递公司累积客户群、促进行业数据经济发展的正当权利。
陈虎东解释道,电商经营者和快递公司之间,其实存在着各种信息不透明的环节,这些不透明或者所谓的“坑”,体现在各种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或者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的有意无意的限制中。
定价将更合理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快递的合理定价。
陈虎东指出,派件费作为“最后一公里”的成本,对于打开市场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市场上当前没有一个比较适宜的标准,所以“最后一公里”的这块派件费,主导权还是掌握在市场主体手中。目前这块标准还是比较乱的,标准化程度缺失,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更不利于消费者获取知情权。
“政府也不能强制性地按照城乡标准去规定,毕竟‘最后一公里’的派件费,每家履约主体是不同的,涉及的标准化科目也是非常繁杂的,例如上楼费、温控服务、增值服务等等,其中的计量方式非常之多,按体积、重量、路程、小区便利位置等等,很难统一。但是这块毕竟是市场来操作的。目前国家邮政总局在行业的监测监管积累了丰富经验,所以要求根据成本测定不同的定价标准,不排除根据这个标准施以监管的手段,这也是符合逻辑的,主要是在市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找寻一种平衡。”陈虎东认为。
新国标明确表示,快递服务产品按不同维度可分为:
按寄递区域,分为同城快递、省内异地快递、省际快递、港澳台快递、国际快递;
按城乡区域,分为城市件、农村件;
按服务内容,分为基本服务、增值服务(如签单返还、代收货款等);
按温控条件,分为常温快递、控温快递(冷冻、冷藏和其他控温快递)。
服务分层,产品分类,成本分区,如此才能实现定价分级,合理收费。站在这个角度,新国标抓住了“牛鼻子”,也给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对电商平台有更高要求
快递服务主体可参照上述一种或多种维度,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产品体系,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
在李旻看来,新国标对行业及产品的细分相比以往都更加详细、完善且具有操作性,更符合当下快递行业现状。例如,服务产品按照四个服务维度予以区分,并允许快递服务主体参照前述维度设置产品、提供服务、调整定价。新标准从产品分类、服务质量、包装要求、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数据安全要求五个方面都予以细化,有利于快递行业的良性发展。
“电商行业虽然并非快递行业的直接主体,但是电商行业与快递行业发展息息相关,且国内电商行业多有自行布局快递物流、或者参股快递服务主体的情况。新国标在服务环节部分增加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单的物流方式,此类情形下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履行对消费者和快递服务主体的各项告知义务,换言之,电子商务平台的TOC页面、服务告知等各项内容都可能需要随之调整。”李旻说道。
陈虎东也表示,这些产品分类、成本分区、定价分级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尽量在各种环节方面实现标准化操作,尽量让不同的环节透明化。透明化之后,不但能畅通各环节,也能透明化整条链条。这对行业的发展,包括电商在内,都是一种良性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