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因为共谋包装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鏊投”)被联创股份高价并购,之后为支撑估值、完成业绩对赌又通过虚增业绩的方式累计虚增利润约5.1亿元,作为主犯,宽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刚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月20日晚,联创股份(300343.SZ)披露,公司收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淄博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淄博中院指出,被告人孔刚、高胜宁、王耘、黄烱、叶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决孔刚、高胜宁等人犯合同诈骗罪,主犯之一的孔刚被判处无期处刑。
据判决书披露,上海鏊投成立于2014年9月,主营业务为网络营销。2015年11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高胜宁。2015年底,被告人孔刚在与高胜宁认识后,共谋包装上海鏊投被上市公司高价并购。在被告人孔刚的策划下,上海鏊投调整股权结构,确定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手段虚增公司业绩,制作虚假财务账目,提升上海鏊投的估值,以达到被上市公司并购的目的,通过被告高胜宁、王耘(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黄烱(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叶青(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实际负责人)等人具体实施。
2017年9月29日,被告人高胜宁等人与联创股份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后者以支付现金64807万元方式收购上海鏊投50.10%股权,所得现金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承诺上海鏊投2017-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800万元、12250万元、15500万元,签订业绩补偿承诺。2018年8月16日,高胜宁等人与联创股份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后者以68363万元价格收购上海鏊投剩余49.90%股权,承诺上海鏊投2018-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250万元、15500万元、1690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孔刚、高胜宁、王耘、黄烱等人为支撑估值、完成业绩对赌,通过虚增业绩的方式累计虚增利润约5.1亿元。
联创股份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人已上诉。
对于上述一审判决,联创股份表示,上海鏊投2017年-2019年期间累计虚增净利润约3.44亿元。其中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上市公司按照50.1%的持股比例对上海鏊投进行了并表处理,2019年1月-12月份上市公司按照100%持股比例对上海鏊投进行了并表处理。经初步测算,一审判决对公司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金额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情形,不影响财务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公司称,其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尽快进行财务报告差错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