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拟认定山东数字产业大厦等3个楼宇为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利宝互助创新产业园等9个楼宇为济南市储备特色产业楼宇。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21〕22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济南市(储备)特色产业楼宇认定工作。经综合评审和研究,拟认定山东数字产业大厦等3个楼宇为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利宝互助创新产业园等9个楼宇为济南市储备特色产业楼宇,并予以公示。
近年来,楼宇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由于其具有高集聚、高成长、高收益等特征,成为许多城市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培植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路径。为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增效,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去年10月,济南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根据《政策》,获得认定的特色产业楼宇和入驻企业可获相应奖励和补助。对于运营主体,主要有以下奖励:特色产业楼宇的运营主体自持运营比例达到50%的,次年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70%的,次年给予70万元奖励;达到90%的,次年给予1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次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奖励;达到80%的,次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每新引进1家年度主要经济贡献(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政策》,对于入驻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办公用房,符合一定条件后可获得相应补助。比如,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承诺自用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三年以上,且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1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对济南的主要经济贡献,企业可自主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
除可享受补助外,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及其项目还可优先申报国家、省、市有关荣誉或专项资金。(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