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交城市函〔2022〕7号)相关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省交通运输厅依申请对13市上报的2021年度87家AAA级及以上等级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初评结果组织进行了核定。有69家出租汽车企业复核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考核等级认定为AAA级;15家出租汽车企业复核结果与初评结果不一致,未达到AAA级标准;3家出租汽车企业因故退出复核检查。现将考核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