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6月1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公开发布,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在发电量方面,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将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在消纳方面,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在非电利用方面,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十四五”时期,新能源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更多发挥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通过市场来形成新能源发展的动力。
加快大基地建设引领可再生能源发展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同时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规划》提出通过加快九大陆上可再生能源基地,五大海上风电集群等建设,来引领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李创军:三北地区主要搞基地化、规模化、集中式的开发,西南地区主要搞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主要实行分散式、分布式开发利用,在沿海地区要加快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利用。
《规划》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以及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同时,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推动农村能源低碳转型
农村能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乡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规划》明确,利用乡村建筑屋顶、院落空地、田间地头、设施农业、集体闲置土地、通过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农民参股等方式,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展。在提升乡村绿色电力自给率的同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我国还将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的多能互补清洁供暖体系,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电能供暖,提升农村清洁供暖水平。以县域为单位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提高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李创军:要加快农村乡村能源站的建设,整个推进农村地区低碳化、零碳化。
新闻链接:一次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按基本形态分类,能源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指在自然界现成存在的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等。二次能源则指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能源产品,如电力、煤气、蒸汽及各种石油制品等。
而一次能源又可再分为水能、风能之类的可再生能源,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之类的非再生能源。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