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为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于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活动主要通过打造“6+N”宣传模式,聚焦“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展现场宣传、专题讲座、撰写理论文章、“书记话未保”、情景短视频、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制作宣传标语、组织走访慰问等N个宣传形式,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意识,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宣传内容主要有:
家庭保护。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的家庭教育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家长监护能力和监护水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学校保护。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加大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宣传教育,全面处理和预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社会保护。广泛宣传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力量以及个人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模事迹,倡树先进典型。普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限定性规定和查询制度,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食品用品、文化作品等禁止性规定。加大村(居)儿童主任职责职能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网络保护。宣传《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直播乱象,禁止制作、发布、传播侵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政府保护。宣传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对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等政策制度以及需政府履行临时、长期兜底监护情形,保障政府职能履行到位。
司法保护。加大对《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着力提升社会各界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宣传,达到警示教育、示范引导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