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山矿业”)因涉嫌违法建设,日前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文号为“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202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山矿业于2002年10月份开始,在临沂市罗庄区通达南路与罗程路交会处东北角,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综合办公楼,其行为属于违法建设。根据1990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和1991年8月3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公司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合计人民币83.13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2日。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东山矿业成立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地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商业街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圣国。公司注册资本为11.2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采、销售等,由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