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汶河矿业”)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日前被泰安市能源局罚款4.5万元。
文号为“鲁(泰)煤安罚〔2022〕0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矿共存在6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以及《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四十七条,泰安市能源局对其合计罚款4.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6日。
汶河矿业成立于1990年1月,注册地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孙村。作为一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汶河矿业属于早期进入市场的企业,拥有多项专利。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汶河矿业也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今年初,泰安市能源局出具“鲁(泰)煤安罚〔202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汶河矿业罚款5万元;2021年11月,汶河矿业被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罚款2万元;2021年12月,因存在5项违法行为,汶河矿业被泰安市能源局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