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
决定接受王书坚、汲斌昌、傅明先、王心富、李猛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姚潜迅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洪海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孙爱军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汤占领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段大伟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张开兴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批准任命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免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的其他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职务。(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