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6月9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披露的相关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济南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和济南君继安渣土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3万元和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6月6日。
根据文号为“济综执处字(2022)第4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规划验线确认书,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对其罚款3万元。
根据文号为“济综执处字(2022)第4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君继安渣土工程有限公司的电焊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而是直接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对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