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2022山东(寿光)智慧农业
装备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22〕5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山东农业机械博览会的请示》(潍政呈〔2022〕13号)、《关于商请将第十四届山东农业机械博览会更名为2022山东(寿光)智慧农业装备博览会的函》(潍政函〔2022〕7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22年9月16日至18日在潍坊市举办2022山东(寿光)智慧农业装备博览会。博览会由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所需经费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博览会顺利进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博览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博览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如博览会举办时间确需调整,主办单位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四、请于展会结束后1个月,将博览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