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公布山东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根据两个《通知》,经各市申报、专班初审、信用查询、专家评审、评价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第四批纳入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重点培育支持的63个领军企业名单、纳入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储备库动态培育支持的24个领军企业名单、纳入山东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库重点培育支持的38个产业集群名单,以及纳入山东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储备库动态培育支持的14个产业集群名单。并对这4个名单进行公布。
《通知》要求,对入库培育支持的“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省“十强”产业专班和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大培育支持力度,从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市、县(市、区)政府对纳入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培育支持的领军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或贴息,全面强化领军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对入库培育支持的“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省“十强”产业专班和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大培育支持力度,组织进行专业化产业链设计,支持引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等重大项目;要强化财税、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雁阵形”产业集群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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