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因存在3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处罚款9万元。作出该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公司是中国经济转型、消费升级大趋势下成立的消费金融类企业,为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集团采购、行业资金归集收付、客户关系管理等综合服务,并取得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司专注于多用途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持“佰通卡”登录其官方网站便能足不出户的缴纳水、电、燃气、手机话费等各项日常费用,更可在商超、百货、餐饮美食、娱乐休闲、汽车服务、加油站等场所畅通消费。
其官网还介绍,2012年,公司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2017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公司颁发了续展后的支付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商健光,注册资本1.71亿元。另据股权结构显示,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为城交大数据(青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城交大数据(青岛)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数金公共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后者持股比例65.00%;数金公共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立芯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后者持股比例为24.58%。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披露的另外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5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合计处罚款60万元。这5项违法行为包括:未严格执行征信安全管理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备,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告;对外支付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