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济宁市能源局日前出具“鲁(济)煤安罚〔2022〕0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据悉,2022年5月25日至27日,济宁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三采区轨道下山安装柔性挡车栏施工,风管与阀门的连接使用铁丝固定,未使用U型卡;矿井未建立专门的《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三采区系统改造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煤矿防治水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济宁市能源局决定对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4万元;对两位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3月21日,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曾因存在4项违法行为,被济宁市能源局罚款12万元。